时评
坚决向违规评比表彰说“不”
近期,多地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以优秀案例评选等方式违规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典型案例,释放了坚决纠治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信号。
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本意在于树立标杆、交流经验、激发活力,是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但是,在一些地方,这些活动在执行过程中却“变了味”“走了调”,有的追求表面热闹,擅自组织开展评比表彰,加重基层负担、消耗人力物力;有的评比考核重纸面材料轻实际工作,容易诱发形式主义问题。更值得警惕的是,极少数地方和单位将评比创建视为敛财工具,借机收取费用或进行利益输送,滋生腐败问题,既降低活动公信力,又严重败坏地方和单位形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近年来,多地先后发布严查违规评比达标表彰的制度文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纠治违规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作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精准发力、严督实导、跟踪问效,推动规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让干部腾出更多精力抓发展、促民生,取得显著成效。
要清醒看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尚未根除。纠治违规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要正本清源,让活动适度适量适时,切实起到正向激励作用。活动主办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综合考评机制,真正把评判重心转移到工作实效、群众口碑上来。同时,坚决守住廉洁底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守相关财务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向创建评比对象收取费用;适当主动公开活动财务管理和评比标准等信息,接受各方监督,让活动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向违规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说“不”,本质上是向形式主义说“不”。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基层减负堵点,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抓典型、抓通报,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决刹住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中的形式主义歪风,切实为基层松绑赋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想)
